缴费比例:
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%缴纳,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%缴纳。
城镇职工:
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为基数缴纳;
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00%的,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为基数缴纳。
城镇居民:
1、学生及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;
2、属于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,每人每年缴纳10元;
3、非学生的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;
4、属于低保对象、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每人每年缴纳80元.
5、灵活就业人员: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,按上年度洛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%、70%、80%、90%、100%、200%、300%等7个档次,自行选择缴费基数。
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,女满25年,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。
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:
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(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),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。
南阳各区县市的医疗保障机构